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珍稀濒危动植物生态与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门卫制度

发布时间:2016-12-02 作者: 浏览次数:183

珍稀濒危动植物生态与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门卫制度

 

第一条   工作人员凭证出入,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。

第二条   外来人员来室联系工作,须向门卫工作人员出示证件并登记,由门卫工作人员通知本室有关人员接待。

第三条   本室工作人员夜间进入实验楼必须登记。

第四条   实验楼内不得大声喧哗,严禁吸烟、乱丢杂物。

第五条   门卫工作人员有权阻止下列人员入内:

1、衣冠不整者;

2、无证件和无正当事由者;

3、未成年者。

第六条   出实验楼携带物品须向门卫工作人员说明物品名称、数量及去向,自觉接受检查。

第七条   实验楼早上八点开门,晚上十一点关门。夜间上班者严格执行出入时间登记制度,不登记者对一切事故(含偷盗)必须承担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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